从内蒙古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,包头市出台《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政策的通知》,自6月1日起,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购房首付款由房价的30%以上调整为20%以上。同时,职工结清贷款后即可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,不再要求贷款申请时间间隔两年以上。
(文章来源:证券时报·券中社)
文章来源:证券时报·券中社从内蒙古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,包头市出台《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政策的通知》,自6月1日起,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购房首付款由房价的30%以上调整为20%以上。同时,职工结清贷款后即可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,不再要求贷款申请时间间隔两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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